發布日期 :
2024-12-09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03年12月31日發資字第103151471號函、教育部104年1月9日臺教資(四)字第1030195617號函及教育部110年9月15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25917號函規定辦理。
二、來文要求:請各機關行文及網站公告, 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如另有特殊用途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敬請本校文件或網站對於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蒐集或登載,請依要求隱碼欄位為後4碼,過往蒐集後4碼之文件,請單位依內部程序進行修正。
四、使用本校ISMS表單者,本中心近期將修正並重新公告使用,已使用之表單毋須重新簽訂,請於本中心公告後,請引用新版本文件。
五、本案聯繫 計資中心張博凱分機306-747